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中期检查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,对推进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,及时发现问题并即时整改、保证论文质量有着重要作用。根据学校要求,现将研究生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对象
2018级博士研究生、2019级硕士研究生,并且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已完成,拟在2022年申请学位论文送审。
二、检查方式与截止时间
本次中期检查以研究所(院)为基本单位,采用研究生自查(提交进展报告)、导师协查(中期汇报)、学院主查(督导与专家评审)的方式进行。
检查截止时间:2021年11月26日。
三、检查内容
1、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与开题报告是否相符。
2、学位论文已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及其学术价值。
3、目前存在或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,拟采取的解决方案。
4、下一步的学习计划与学位论文按期完成的可能性。
5、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其它科研成果情况。
四、具体要求
1、进展报告
每位研究生需撰写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报告(格式和内容见附件参考模板),正反打印一式3份交中期汇报各小组组长,供中期汇报时3位评审专家审阅;同时于2021年11月19日前由各小组组长汇总后提交进展报告电子版(PDF格式,“学号+姓名”,不超过两页)至学院,学院汇总后将装订成册,编制《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进展报告汇编》存档,并请学院督导以及专家对进展报告进行评审。
2、中期汇报
论文中期汇报要求至少3位专家(博士为正高职称或博导,硕士为副高职称以上或硕导,可含导师)参与现场评议,要求各汇报小组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汇报时间和地点上报学院,学院将进行督查。中期汇报完成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。
3、学位论文中期考核采用四级记分,即优、良、合格、不合格。检查成绩作为相关论文能否进入送审答辩环节的依据。考核不合格者学位论文送审至少延期1个月。
4、奖励政策。学院将根据进展报告、中期汇报情况综合评价,评选出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学院对获奖研究生和导师进行一定奖励。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2021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