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江大校〔2018〕10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江大教〔2023〕55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报、学院审核,现将符合条件的同学名单予以公示(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—6月24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。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88787393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2023年6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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