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为加强科教结合、协同创新,促进科教资源共建共享,探索新形势下校所合作人才培养的新经验、新模式,江苏大学与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所合作共建航空宇航学院,开设吴仲华本科生班(简称“吴仲华班”),在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新生中遴选优秀本科生进入吴仲华班学习。为规范吴仲华班学生遴选程序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本办法仅针对2019级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生。在2019级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生中遴选不超过30人组成吴仲华班,专业模块为航空宇航动力。
第三条根据《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分流实施办法》,学生遴选工作由能源动力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,与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分流同步进行。
第四条学生遴选按照“成绩优先、遵循志愿”原则实施,采用“高考成绩+综合评价”的综合成绩作为主要遴选依据,仅针对第一志愿为航空宇航动力专业模块的学生,且填报志愿的学生高考成绩中数学不低于70分(按百分制折算),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
第五条综合评价由笔试(英语)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,其中笔试为新生入学英语能力测试,面试由能源动力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。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,计算方法为:综合成绩=(高考总分/高考满分)×100×50%+笔试成绩×20%+面试成绩×30%。
第六条综合评价于新生入学后两周内完成。
第七条其他环节按照《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分流实施办法》实施。
第八条本办法自2019年8月31日起施行。其他未尽事宜,由能源动力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,并参照《江苏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实施办法(试行)》执行。